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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公安部权威回应!


最近,相信大家被“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有新规”的新闻”刷屏了,公安部对此做了回应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足不出户即可自助处理  可有效遏制黄牛非法牟利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车主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交管12123”APP  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Q:可备案机动车数量不限吗?


A:对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备案,有数量限制。


Q:没有备案的,临时借车而确实是借车者违章,能不能借车者自己处理?


A:先备案才可以。


Q:那以后还可以帮别人代销分吗?


A:备案通过的可以;但是,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基本可以确认违法时驾驶人是不是本人;若被查实是代销分,视情节可能会被纳入黑名单。


Q:2月份绑定的可以处理2月份之前的违章吗?


A:不行。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含备案当天)起以后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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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微信项目编辑部

编辑丨黄银华

来源丨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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